发布日期:2019-05-08 16:18:51来源:互联网整理
5月8日,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拟在罗平县资源整合的背景下以现金方式收购自然人江攀和速金碧所持有的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实业”)100%股权及自然人江庆碧、杨树萍和江龙祥所持有的曲靖市弘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安矿业”)100%股权。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的公告正式发表,关于股权转让以及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及相关安排主要有: 一、交易概述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2 / 10持有鸿源实业100%股权,持有弘安矿业100%股权。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江攀 男,汉族,1978年12月6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222419781206013X,住所:云南省宣威市双龙街道城双路75号。 2、自然人:速金碧 男,回族,1973年4月23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2224197304230091,住址: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路391号6幢4单元201号。 3、自然人:江庆碧 男,汉族,1966年11月2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2224196611022319,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西关街160号。 4、自然人:杨树萍 女,汉族,1968年10月8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2224196810082322,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西关街160号。 5、自然人:江龙祥 男,汉族,1988年8月17日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30302198808170299,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西关街160号。 上述五位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及相关安排: 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按如下原则处理:在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30 日内,由罗平锌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罗平锌电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承担,并在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由罗平锌电根据相关条款在应付款项中予以扣减。各转让方扣减金额为标的股权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中列示鸿源实业的实际亏损金额与本次交易前转让方各自所持鸿源实业股权比例之乘积。 各方同意,在过渡期内,转让方不得作出任何影响本次交易或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未经罗平锌电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就标的股权设置质押或对外进行担保等任何为标的股权增设权利负担的行为;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增加债务或放弃债权等导致标的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减损的行为。 在过渡期内,鸿源实业若有任何可能对标的公司权益造成损失的事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财务、资产、人员、法律等方面),转让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起1 日内书面通知罗平锌电,受让方可根据事项影响的大小及可能对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扣减相应的价款。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系公司对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整合,有利于提高公司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符合资源整合的政策。同时将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原材料自给率,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就该项股权收购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影响形成报告,不建议公司进行收购的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不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不能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同意的风险; 本次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旨在表达各方股权转让和收购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项目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协议签订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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